张先震 发表于 2008-9-20 14:56

钢笔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笔不在价格的贵贱,在于是否好写。

  手里的钢笔,已握了十三年。当初学写作时,花5.5元托人从乡里的商店买回的。起初用的是圆珠笔,但不好用,因是躺着写,笔尖向上,水继不上,写一会儿便不出水,需倒回来一会再写,烦。再者,圆珠笔字迹时间一长或一碰到水,便要洇开变得模糊。便买了这支钢笔。“永安”牌子,包尖,塑料笔套,很朴实,甚至显土,但却好用,出墨流畅,粗细适中,笔尖顺滑。真是外拙内秀,令我十分称心。

  于是,便珍爱有加。平日细心呵护,正确使用,防折防摔。家人或来家的客人借用时,叮嘱声声:写时甭太用力,写不出可能是没水了;甭掉在地上了。一写完,便索了回来,显得十分小气。

  当然,好马也需有好鞍,墨水亦关键。曾用“英雄”牌碳素墨水,不好用,出水不流利,写时时不时断笔划。家人说看见人家用“奥林丹”,听说好用。便买了来,果然好用,从不断笔划,流畅。虽然价格贵些,一瓶“奥林丹” 能换三四瓶“英雄”,但实在物有所值。于是,便非“奥林丹”不用,一直用到今天。

  担心天有不测风云,怕哪天这支笔突然出故障或遭不测误了我的事,便想着要买一两支来备用。可数年间陆续买了五六支,都不好用,要不出水太细或太粗,要不刮纸。这些笔都贵于手里正用的笔,有的贵数倍,外表也光鲜许多,没想却是徒有外表,华而不实。于是一买回便打入了冷宫,得我宠爱的始终是原配。

  十三年来,多少个白天黑夜,它始终默默与我相伴,无私奉献着。依靠着它,我得到了无数写字的愉悦,收获了一串串小小果实。对它充满感激,无奈它不懂人话,要不我定要真诚地说上无数的谢。

  近一年多,开始使用电脑。电脑的普及,对笔是严重甚至是致命的威胁,如今已越来越少的人用笔了,被电脑代之。但我仍离不开笔。电脑免去了我抄稿的劳累和邮寄的花费,给了我极大的好处,但它仍不能使我放下笔。仰卧于床,用电脑时一手托键盘一手打字,速度慢,总是跟不上思维。另一方面,在内心深处,我对电脑这东西仍心存疑虑,总觉不牢靠,怕哪天它会耍了我。所以,我现在写稿时,仍用钢笔写于纸上,再由自己或妻子输入电脑。对笔的使用确实较以前少了许多,但我不觉得冷落了它,反觉是好事,少吃得吃,少用得多用、久用,让它能更长久地陪伴我。

  曾读一位小说家的一篇文章,他上山下乡插队在农村时,一次到距离十多里地同为知青的朋友处玩,晚上回到家发现口袋里心爱的钢笔没了,不知是落在了朋友处还是丢失在了路上,心急火燎,急忙打了手电筒连夜一路寻回去。读完文章,很能理解这位小说家的心情,换了我也定会如此。

  事物没有永恒,任何物件即使金属也会疲劳,故手里这支钢笔也有鞠躬尽瘁的那一天。可以肯定,这支笔肯定不像其它物件,不能用了便被当作垃圾处理,它将废而不弃,永久被我珍藏。它已走进我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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