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济公烤翅 发表于 2010-1-6 12:08

志愿服务的善始善终

虎头蛇尾、善始不能善终,是许多中国人的毛病,志愿者也不例外,在一些志愿者身上也存在着重开始、轻收尾的现象。
   一位在社会福利机构工作的残疾人朋友告诉我说,经常有志愿者去他们单位服务,不过,有些志愿者在使用厕所时不太注意,把厕所弄得很脏,不管不问就走了,他们单位时不时要在志愿者离开后,组织人员清扫。
   他很诚恳地说:“志愿者帮助我们,我们很感谢。如果能在服务中注意一点,不把厕所弄脏,或把弄脏的厕所扫干净后再走,就更好了。”
    他的话引起了我的警醒,也引起了我的深思。是啊,我们志愿者是去帮助别人的,却由于没有收好尾,善始没有善终,在帮助别人的同时,给别人增添了新的麻烦。我们自己有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呢?我们在其他方面有没有出现过类似这样的情况呢?我们有没有因为收尾工作没做好,不能在可能的情况下实现志愿服务效果的最大化,或者反而给志愿服务事业造成损失呢?
    细细研究,善始不能善终的现象确实存在,主要表现在志愿服务活动方面和志愿服务人员方面,这都是应该努力改变的。


要努力保持志愿服务活动的善始善终


    在志愿服务活动,我们有时候确实是这样的,在服务前的策划、组织上花了很多心思,在服务的过程中花了很多心思,然而,在善后上却不太注意,影响了服务的效果。活动前的筹备、活动中的服务都很重要,活动结束时的善后也很重要,成功的善后工作,可以增加和延伸志愿服务的效果;粗糙的善后,可能削弱志愿服务的效果,甚至可能严重影响志愿服务在受助者和其他人心目中的形象。而且,很多善后的事情并不复杂,只要有心、用心,稍稍地努力一下就能做好的。


    1、要加强善后的安排与检查。以去社会福利单位服务为例,在活动前的策划、设计中,就应该将如何收尾,如何收好尾纳入活动的方案之中,作为活动的一个整体来考虑、安排。在活动过程中,不仅要将需要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好,还要注意着尽量减少受助单位和受助者的麻烦,千万不能因为我们的志愿服务而给受助单位和受助者增添不必要的负担,坚决不能给受助单位和受助者留下“后遗症”。在活动基本完成后,要检查一下活动现场,看看有没有什么遗漏的,有没有什么能做而没有做的,有没有什么能做好的而没有做好的,防止出现自己去服务,却让别人替自己收拾服务后残局的情况


    2、要注重活动后的宣传。完整的善后工作还包括对活动的宣传,利用各种机会,利用各种平台,对活动进行真实的、不夸张的宣传,共同营造志愿服务的氛围,带动其他的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开展活动,帮助更多的人树立信心,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传播文明的志愿服务中来。志愿服务不是为了宣传,宣传却可以促进志愿服务。做了好事后不愿宣传的意见值得尊重,然而从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角度来看,却是不可取的。宣传也不能只满足于传统的报纸、电台、电视台宣传,还应该在互联网上进行宣传;不能只满足于在一、两个网站或自己的网站上进行宣传,还应该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尽可能多地到其他网站上进行宣传 。


    3、要做好活动后的总结。如果活动过程中牵涉到费用问题,要及时对费用的收支情况进行结算,需要公布的要及时公布。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每次活动后,特别是每次大的活动后,要及时进行总结,成功要找到成功的经验,要坚持下去;失败要找到失败的原因,防止以后再出现这样的毛病,这样的问题,为以后开展活动提供指导和借鉴,为别人开展类似的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促进志愿服务水平的提高,最终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4、要做好可能的反馈。对受助者承诺在服务后帮助其解决、解答问题的,一定要在服务后设法及时解决、解答,解决、解答不了的,一定要及时告知爱助者,并致歉,请其另想办法,防止出现言而无信、言而无果的情况,损害受助者对志愿者的信任,对社会美好道德的信任。对志愿者承诺在服务后冲洗活动照片等一些事宜的,一定要在服务后及时完成,防止出现言而无信、言而无果的情况,损害志愿者对组织者的信任,最终损害志愿服务事业本身。

二、志愿服务人员要努力保持自己的善始善终


   志愿服务人员包括一般志愿者(简称“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负责人,一般志愿者退出志愿者行列和将要退出志愿者行列时,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离开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岗位和将要离开离开志愿者志愿负责人的岗位时,都有可能出现善始不能善终的现象。   


    1、志愿者的善始善终。许多志愿者刚加入志愿者组织时,热情高涨,整天想着、说着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还埋怨志愿者组织的活动开展少了,随着时间的推移,热情逐渐消退,再也不想干了,退出了志愿者的行列。志愿者本身是加入自愿、退出自由,退出是志愿者的权利和自由,退出也有很多原因,不能武断地说退出的志愿者当初的动机就不正。然而,在退出志愿者行列的时候,还是要把自己该做的事做好,善始善终,做一个负责任的人。


    志愿者有权利退出志愿者行列,但是在退出前,要把自己正在负责、别人难以很快代替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项目或志愿服务任务完成好,实在无法完成的时候,要跟志愿者组织或其他的志愿者交待好、交接好,绝对不能不声不响、不作任何安排地悄悄退场。参与长期助学的志愿者,除非自己在经济上遇到了困难难以继续支付,或者受助者本人或其家庭发生了重大变化,不适宜再对其进行帮助外,否则不能轻易停止对自己承诺要帮助的困难学生的帮助。轻易停止,不仅丧失诚信,容易对受助者造成伤害,还可能违背了合同法规定的内容,涉嫌违法,受助者完全有理由进行追偿的 。


   2、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的善始善终。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对志愿者组织发展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有的志愿者组织负责人一经产生就没有变更过,有的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受时间的限制,到了一定时候就要换人。一些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刚上任时,信心满怀,整天想着、忙着策划活动、开展活动、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坚持不下去,在还没有离开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岗位的时候就不想干了,不声不响、不作任何交待、交接就放手不管,听任组织涣散、成员埋怨。有的虽然坚持到了任期期满,在交接时却心不在焉,没有把工作交接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志愿者团体的发展 。


    作为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可以随时提出离开负责人的岗位,可以随时提出退出志愿者组织,但是在离开前、退出前要做好交待、交接。当自己没有精力或时间,或者不愿意继续担任志愿者负责人时,应当及时交待、交接。应该努力把自己正在负责的事情做好,实在完成不了,或者实在不想完成的,要及时向继任者或其他的志愿者组织负责人交待、交接清楚;应该把自己所经手的关于志愿服务方面的事项、人员名单、经费和工作资料等,向继任者交待、交接清楚;应该在尊重继任者的前提下,把自己从事志愿服务时的经验、教训提供给继任者,供他们在以后的志愿服务中参考,不断积累和传递经验,尽量减少失误、失当;应该把在从事志愿服务过程中所争取到的社会资源,向继任者交待、交接,必要时可以陪同继任者走访有关单位和个人,帮助继任者继续建立良好的联系,保持社会力量对志愿者组织的继续支持。把必要的事项交待、交接好,在某种意义上,不仅是责任心的问题,更是做人品质的问题 。


    开好头、收好场,都是成功的关键。善始容易善终难,真正能够考验人的、真正能够反映出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负责人水平和责任心的,往往不是开始,而是结束。善始善终,努力扩大志愿服务的效果,避免给志愿服务事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是每一名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应尽的责任

高唐八块石 发表于 2010-1-6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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