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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酒托邮箱扔出“漂流瓶”,3小时在泉州一咖啡店喝了13壶酒,花费1万多元 [打印本页]

作者: dirkrose    时间: 2011-10-30 10:17
标题: 酒托邮箱扔出“漂流瓶”,3小时在泉州一咖啡店喝了13壶酒,花费1万多元
她用邮箱扔出“漂流瓶”,自称空虚无聊;一福州商人中招,3小时在泉州一咖啡店喝了13壶酒,花费1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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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网讯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记者 林淑芳) 原以为是一场浪漫的“网恋”,殊不知已掉入“酒托”的陷阱。近日,福州商人陈某来泉州见女网友,被带进了一家不出名的咖啡店,3小时内女网友叫了13壶红酒,花费近11000元,事后女网友再也联系不上。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工商局12315获悉,近期他们频频接到类似的“酒托”投诉,但事后常因“女网友”玩失踪,事件缺乏证据不了了之。工商人员提醒说,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一定要保留好消费票据,处理时可比对商家的进货价和销售价,要价高得离谱的可按消费欺诈处理。


  “漂流瓶”认识女网友 热情贴身喊“老公”


  陈某说,10月21日,他的QQ邮箱收到一封“漂流瓶”,上面留下了QQ号和手机号,并称自己是刚从外地搬来泉州的女人,生活空虚无聊。他很快与对方聊了起来,而且对方透露出能“一夜情”的讯息。第二天傍晚下班后,陈某开车从福州赶到泉州。当晚8点多,这名自称叫林琳的女网友,约他在泉州市区九一街益华电脑城旁一家咖啡店见面。


  刚一入座,林琳便拿起菜单点起红酒,刚开始点的是505元两壶的红酒,每壶600ml左右。几杯酒下肚,原本矜持的林琳开始和陈某亲热起来,不仅“老公老公”喊得很甜,还索性坐到他旁边,边玩游戏边搂搂抱抱。不久后,林琳又叫来一名女伴,言行举止同样十分热情火辣。

女网友酒量惊人 13壶酒花费过万元


  陈某称自己只有23岁,而对方看起来26岁左右,自己在福州经商,经济条件比较好,每次付钱自己都很积极。林琳在叫过4次505元的酒后,开始加码叫了一款要价700多元的红酒套餐,连单价1400元的红酒套餐,也被叫了4次。陈某数了数,总共上了13壶红酒,加上一些果盘、瓜子等,陈某在咖啡店里的3小时,总共花了将近11000元。其中3000多元为自带的现金,7000多元靠刷卡。在最后几次支付1400元的红酒时,林琳曾多次对陈某说“不好意思让你破费了”,还打开皮包要付款,都被陈某制止。


  “我中间很多次跟她讲,这边价格好像有点高,要不要换个地方。”陈某说,但对方总是不予理睬,当成没听到。喝完酒后,林琳被朋友带回家,陈某则在隔天回到福州。但自此之后,陈某不论怎么约林琳出来,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近几天更是索性不接电话。经朋友事后点拨,他怀疑自己遇到“酒托”了。前天,陈某赶到泉州与咖啡店协商要回钱款,并拨打12315投诉。经过协商,该咖啡店同意退还5000元,但对“酒托”一事拒不承认。消费时,咖啡店也未向其提供任何单据。


  今年以来 接20多起酒托投诉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工商局12315获悉,半个月内,他们接到四五起投诉酒吧、咖啡屋等“酒托”的事件,今年以来共接到了20多起,大多发生在泉州市区。消费者的遭遇多与陈某类似。但是,由于这些“酒托”在事后玩失踪,事件常因缺乏证据不了了之。


  对此,泉州市鲤城区中区工商所所长庄惠平提醒说,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时,可向工商部门投诉寻求调解,但一定要向对方索要消费单据等作为凭证,工商人员在调取店内的进货单据后,对进货价格和销售价格进行比对,如果两者金额确实相差太大,工商部门可按消费欺诈进行处理。
作者: 念久    时间: 2011-11-13 09:38
不该想的不要想就不会了
作者: 比美特液体壁纸    时间: 2011-11-26 10:02
调取进货单,这个也可以拿伪造吧。还自称商人呢,这点小全伎俩都不知道,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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