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开平,男,50岁,县司法局古镛司法所长。
2002年从事乡镇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刘开平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近三年来,刘开平成功为镇里调解各种大小矛盾纠纷331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97%,化解各类群体性事件12起,无一起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方法不当而导致的民转刑案件。 刘开平积极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了无私的法律服务,近三年来,共为43名弱势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其中90%的案件都是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方式结案的,很好地维护了社会和谐,深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2011年全县开展的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中,他一心一意为农民工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共为26位农民工提供了无私的法律援助,涉及金额达100余万元。 刘开平先后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省优秀司法所长”等荣誉,被三明市司法局记“三等功”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