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文昌,男,61岁,光明乡光明村个体户。
占文昌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从1994年来共计捐款53.17万元。 光明乡河道常年淤泥过多,每逢汛期,河道排涝功能弱化,容易造成洪水淹没农田的现象。2005年4月,占文昌同志毅然独资注册成立了光明河道清淤采砂公司,立即着手清除河道淤泥工作,即保护了农田,保障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1994年,光明中心校旧中学楼落成,占文昌同志个人捐赠3000元。每年“六一”儿童节期间,占文昌每年都到学校次捐助。2002年“6•17”洪灾,占文昌永吉捐助张坑受灾户每户1000元,共10.1万元。2005年“6•21”洪灾,占文昌捐助张公新村受灾户每户1400元,共24.64万元,同时,捐助瑶珑新村的受灾户,每户1400元,共12.6万元。2010年“6•18”洪灾,占文昌一次性捐赠1万元。洪灾后,光明乡群众安全饮用水出现难题,群众日常生活饮水得不到保障。占文昌又出资1.6万元,并出动公司里的挖掘机和运输车无偿提供服务。2012年光明乡至城关公路水泥硬化工程顺利完工,占文昌同志又带头捐资3万元用于公路绿化建设。
占文昌同志先后荣获“将乐县致富带头人”、“将乐县农村优秀党员代表”、“将乐县十大杰出企业领路人”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