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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将乐县关于规范燃油助力车及超标电动车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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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燃油助力车(以下统称助力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燃油助力车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油助力车
  (一)燃油助力车在时速、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指标超过国家标准的规定,根据国家发改委〔2011〕9号令和工信部〔2010〕122号公告,被列为淘汰产品。经营者不准生产、拼装、组装、销售燃油助力车。县工商局、质监局将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燃油助力车的经营管理,对违规经营者要采取没收、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依法从严查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对已购买的燃油助力车,参照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进行管理。燃油助力车所有人应当于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12月31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明(非本县居民凭暂住证明)、购车发票、产品合格证及所购车辆,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或各乡(镇)派出所申请助力车临时备案和临时通行标志。临时通行标志限定在将乐县辖区使用,期限为5年,每年度办理年度检验一次;2014年7月15日以后购买的燃油助力车不得登记备案及上路行驶。

  (三)2015年1月1日起,未办理登记证及临时号牌的燃油助力车严禁上路行驶,燃油助力车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国家、福建省、三明市对燃油助力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超标电动车
  (一)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蓄电池电压不大于48V。自2014年6月16日起,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电动车,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由将乐县公安局实行临时备案登记管理。电动车驾驶人应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办理电动车登记证和临时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对已购买的电动车,应当于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12月31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明(非本县居民凭暂住证明)、购车发票、产品合格证及所购车辆,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或乡(镇)派出所申请电动车登记证和临时号牌。期限为5年,每年度办理年度检验一次。

  (三)2015年1月1日起,未办理登记证及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车严禁上路行驶,超标电动车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国家、福建省、三明市对超标电动车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来源:将乐县公安局)
                        
  将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将乐县公安局
  将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精彩评论28

正序浏览
半梦半醒半沉醉 发表于 2014-6-23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邹启华 发表于 2014-6-22 20:51
我看还是先得控制下三轮车,说实话将乐街上三轮车太多了,而且现在还在不断增加,现在已经影响交通了,以后 ...

的确啊  载客三轮车违法交通规则  到处乱窜 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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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芥末人生 发表于 2014-6-21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轮车搞不定又开始整电动车
吃饱了就想捞钱 养肥了再宰 看现在电动车 助力车多了却不能收钱 着急了
是满大街的随意拉客挤成一团的三轮车影响交通还是老百姓自己家用上班骑的电动车?

点评

估计都有吧 估计家里那种也要估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1 14:03
 
半梦半醒半沉醉 发表于 2014-6-21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芥末人生 发表于 2014-6-21 11:32
三轮车搞不定又开始整电动车
吃饱了就想捞钱 养肥了再宰 看现在电动车 助力车多了却不能收钱 着急了
是满 ...

估计都有吧   估计家里那种也要估计
 
平凡相依 发表于 2014-6-21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堆电动车助力车不能上路 ,公交客流估计要火爆了

点评

这也是一点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1 23:52
 
大哥呀 发表于 2014-6-21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哥呀 于 2014-6-22 17:53 编辑

        唉,怎么说呢,在我国就是这样,我不知道政

点评

一个小县城也学大城市抓这个  发表于 2014-6-21 21:33
 
大哥呀 发表于 2014-6-21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哥呀 于 2014-6-22 17:54 编辑
大哥呀 发表于 2014-6-21 20:05
唉,怎么说呢,在我国就是这样,我不知道政府早干嘛去了,既然超标你就不让生产,要么在流通环节你 ...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点评

的确蛮矛盾的  发表于 2014-6-21 23:54
 
半梦半醒半沉醉 发表于 2014-6-21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凡相依 发表于 2014-6-21 19:10
一堆电动车助力车不能上路 ,公交客流估计要火爆了

这也是一点了
 
 楼主| 半梦半醒半沉醉 发表于 2014-6-21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yhy115566 发表于 2014-6-21 17:37
养肥了宰。。。。

很生动的说明啊
 
 楼主| 紫罗兰 发表于 2014-6-22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大家都改骑自行车 不出三年  就会加强规范登记上牌"管理"  然后每年一"检"  之后大家都改步行 估计没多久又会有奇葩的加强"管理""每年一检大腿"出现了的  登记上牌管理了什么  每年一检又检了什么呢  最完美的安全制度最苛刻的环保标准明知达不到而弹性执行  不仅仅是形式主义这么简单了    卖电动车的都有工商登记吧  那么卖这些非法超标的电动车给我们 商家呀工商部门呀  有没有责任

点评

他们往往都是自相矛盾的 既然有商家卖那肯定有有关部门的许可 然后又说什么超标 不规范啊 淘汰产品啊 真是自相矛盾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6-2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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