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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将乐: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廉洁自律“十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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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糊Br 发表于 2014-9-25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网记者从将乐县纪委监察局近日,福建省将乐县制定出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个严禁”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针对“十个严禁”向本单位逐条作出书面承诺,扎牢制度“铁笼子”。
  “十个严禁”的主要内容为:严禁在工作中有“庸懒散拖”行为;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晚间酗酒;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各种节礼;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规借贷;严禁违反规定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
  《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所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对公职人员违反上述要求的,要严肃查处,公开通报;对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曝光。(来源:东南网 肖晓敏)
 

精彩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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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衲不吃肉 发表于 2014-9-26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严厉{:5_123:}{:5_116:}希望不是墙上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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