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开启左侧

[法治] 小小烟头毁数百亩林,冒失老农获三年牢灾

[复制链接]
dirkrose 发表于 2015-6-19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失火案,毁林面积达457亩,起因竟是随手丢弃的一颗小小烟头,被告人揭某某被判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该院审理查明,2014年2月3日中午,被告人揭某某到将乐县南口乡温坊村地名“坪仔”的农田处清理自家鱼塘。在清理过程中,揭某某一边清理,一边抽烟,随手将抽完后未熄灭的烟蒂丢弃在地。因气候干燥且刮风,揭某某丢弃在地未熄灭的烟蒂引燃了鱼塘边的干枯杂草,火随风势,从而引发将乐县南口乡温坊村“木王乾”、“桥头乾”山场森林火灾。揭某某立即回村叫人扑火,后又立即返回火灾现场参加扑火。案发后,揭某某自动到将乐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刑警队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鉴定,火灾造成将乐县南口乡温坊村“木王乾”、“桥头乾”山场过火面积457亩。

  事后,被告人揭某某已在上述失火迹地上进行部分复绿补植,已复绿补植造林138亩。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揭某某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过失引起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457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案发后揭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具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且其在火灾发生时立即叫人扑火和自己积极参与救火,并已在失火迹地上进行部分复绿补植,已造林138亩,具有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将乐县人民法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2粉丝

1737帖子

热门图文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

客服微信

服务热线:

0598-2262555

公司地址:将乐县水南众联创客空间2层

邮编:353300 Email:admin@353300.com

Copyright   ©2006-2018  将乐在线  
举报电话:2262555 举报邮箱:admin@353300.com  ( 闽ICP备2020022618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