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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多一人份额的耕地补偿不能少──将乐古镛镇依法保护农村计生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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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辑 发表于 2015-6-29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6月24日,将乐县古镛镇新华村112户计划生育户在法律的帮助下终于享受到了多一人份额的耕地补偿分配。

  古镛镇新华村地处将乐县城市中心,随着经济和民生项目的建设需要,从2009年9月22日至2011年9月21日3年期间,将乐县城市重点项目,包括洪灾安置房等征地,获得400多万元的耕地补偿款,村民人均可分配到28250元,在讨论分配这笔补偿款时,新华村村民小组未按规定多一人份额发放给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导致了一场矛盾纠纷,而全村共有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家庭112户,涉及面广,影响力深,一旦处理得不好,不但影响今后的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还会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因此诱发了双方的矛盾,致使补偿分配无法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5条规定,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做了绝育的家庭,享受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增加一人份额,为了维护计生户的合法权益,古镛镇计生办与镇司法所联动,成立了“计生户维权服务站”,向全村112户计生户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并专门开通了一条“便民服务绿色通道”,根据相关法规条例规定,实施新华村计生户与村委会因分配补偿款产生的矛盾纠纷开展专项司法调解,并多次召开村委会会议及村民小组,和村代表会议进行司法解释,通过向上而下的法规条件学习,终于做通了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的思想工作,经新华村委会小组及村民代表一致同意,计生户可享受2009年9月22日至2011年9月21日期间城市重点项目征地补偿款多一人份额的80%补偿,一人可获得人民币22600元。统计到今年5月19日,新华村112户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共计分得补偿款253.12万元。

  法律援助为农村计划生育户讨回了公道,争得了合法权益。(张明华 许家连 三明日报)
 

精彩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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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 发表于 2015-7-2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报道什么时候的 我就是新华村的独生子女 我咋没拿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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