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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处理铁多金属原矿10万吨选矿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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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gzheba 发表于 2015-7-7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将乐县鑫峰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铁多金属原矿10万吨选矿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为市场发展需要,将乐县鑫峰矿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在将乐县古镛镇新路村投资年处理铁多金属原矿10万吨选矿项目,由于项目运行时间较长,将乐县鑫峰矿业有限公司委托烟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年处理铁多金属原矿10万吨选矿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处理铁多金属原矿10万吨选矿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
项目概要:将乐县鑫峰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铁多金属原矿10万吨选矿项目位于将乐县古镛镇新路村,采用磁选+浮选选矿工艺,目前产品主要为铁精矿和钨精矿。针对产生的废水、噪声、固废均采取了环保治理措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委托、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确定评价范围、区域自然和社会环境调查、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分析、总量控制分析、结论及建议、编制后评价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项目概况回顾、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分析、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评价、总量控制分析、厂址环境可行性分析。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将乐县鑫峰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8020835699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烟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91-83897637
邮箱:1051203113@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有任何疑义或建议时,请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相关环保主管部门。
(六)本次公示时间自2015年07月07日起。

公示单位:将乐县鑫峰矿业有限公司
烟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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