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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将乐县公安局快速打掉一个盗窃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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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krose 发表于 2015-7-23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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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凌晨7时许,将乐刑侦大队民警在沙县国安宾馆停车场抓获盗窃店铺财物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祥(男,34岁,湖南省道县人)、周某娟(女,25岁,湖南省道县人)、杨某秀(女,24岁,云南省云县人)三人,当场扣押作案交通工具小车一辆,项链、戒指等黄金首饰重约130余克,苹果6代手机1部,小米平板电脑1台,现金2.4万余元。经查,该犯罪团伙自今年5月份以来多次租车到广东、江西、福建等地实施作案,共计涉案30余起,涉案价值20余万元。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乐县公安局网)
 

精彩评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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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 发表于 2015-7-23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图像干嘛马赛克呢?认识一下大家以后看到就好防着点。:lol
 
江郎才富 发表于 2015-7-23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不解,在这里可以用“县局”指代“将乐县公安局”吗?你是面对全国各行各业的网民,这里不是将乐县公安局对本局人员发布通报,还有,将乐刑侦大队在沙县抓获犯罪嫌疑人,没有涉及到嫌疑人在将乐的涉案情况,这样报道对案件管辖地原则显然是非常模糊的,如果在沙县抓到人,必须体现他们在将乐有案,否则必须移交,如果多地有案,必须梳理,主要案、大要案、多数案所在地受理,报道都没有体现, 如果像标题所说”县局快速打掉一个盗窃团伙“,则必须是指与将乐有完全关系的发案团伙。

点评

昨天时间关系转载比较仓促。这篇标题表述不清,确实需要修改。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确实有在将乐作案,图中部分财务是将乐人丢失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24 08:44
 
dirkrose 发表于 2015-7-24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江郎才富 发表于 2015-7-23 23:07
有点不解,在这里可以用“县局”指代“将乐县公安局”吗?你是面对全国各行各业的网民,这里不是将乐县公安 ...

昨天时间关系转载比较仓促。这篇标题表述不清,确实需要修改。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确实有在将乐作案,图中部分财务是将乐人丢失的。
 
 楼主| 若雅熙 发表于 2015-7-24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还是有女的,我的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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