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防卫过当,幸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陈某被将乐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1月底,在收到自己的判决书后他不由感慨万千。 被告人陈某在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认真地找工作,经常游玩到深夜,2006年5月15日凌晨,他在将乐县水南镇某游戏机店内正全神贯注的打游戏,在一旁,廖某等人的言语和动作却时不时让他心情和乐趣大减,而后他们之间摩擦不断升级,结果,三两句不合便动起手来,进而互相追打斗殴,陈某被廖某等人追打逼急,立马冲到附近的饭店,抽出一把菜刀就回身砍向廖某一伙,将廖某等人砍伤一片,经鉴定,廖某等人伤势为轻伤。案发后,在亲友的教育引导下陈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陈志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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