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0日,为进一步推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培训考核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民警执法为民意识,将乐县公安在组织民警对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培训中,注重民警执法日常用语的规范,对 “法言法语”进行了强化培训,认真向民警解析条款语言的表述含义,使民警告别执法过程中说违法和粗俗、侮辱人格等不文明语言的行为,缓解执法民警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同时,培训还使民警熟练理解和掌握《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款的适用,防止执法中的滥作为、乱作为和随意作为现象的发生,不断增强民警的证据意识、时限意识、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江志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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