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乐县黄潭镇中上峰自然村有一位68岁的邹老汉,膝下有4个儿子,但他们对父亲邹老汉赡养一事互相推诿,都不愿意接老人到自己家去住。邹老汉独自一人住在风风雨雨了几十年的老房子里,眼见得健康状况一天不如一天,连一日三餐都快不能自理了。南口法庭庭长廖华得知这个情况后立即带领一名干警前往邹老汉家,逐个找邹老汉的儿子进行交心,并指出4人的做法不仅有悖于社会公德,而且拒不赡养老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属违法行为。通过近一个星期的认真细致地做思想工作,4个儿子终于答应轮流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廖庭长又考虑到老人劈柴烧火煮饭不方便,便主动出资赞助498元给老人买来了一套燃汽炉具、部分碗筷及被褥等用品,使邹老汉能够方便地生活。邹老汉在和村里其他老人一起聊天时提得最多的就是南口法庭的干警,“他们比我的亲生孩子还要亲几十倍啊!”。
将乐法院南口法庭有这样几位干警,他们舍弃小家为大家,公平断案,为民解忧。廖庭长的爱人在离城关较远的白莲镇中学教书,家中有年迈父母和刚学走路近两岁的儿子。用他自己的话戏称是:我有“三个家”,一个家在白莲镇、一个家在南口乡、一个家在县城。就这样一个朴实的汉子,他服从组织的安排到南口法庭工作,舍小家顾大家,几年来没有一句怨言。在他经手审理的案件中,无一发回重审、无一上访。他的目标是要把经手的每件案件都办成铁案。他曾三次荣获个人三等功,所带领的庭室曾一次获得集体二等功,两次获得集体三等功。 南口法庭在廖庭长的带领下大胆改革创新,事事从司法为民着手,本着“便民、利民、爱民”的工作方针,将法庭开到村间地头,大大方便农民朋友的诉讼。法庭的工作思路从过去的就案办案改变成以案析法,广泛进行法律宣传,以达到办一案教育一大片的目的。同时化解民间矛盾,使农民朋友能生活在一个和谐、温馨的气氛中,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用廖庭长的话说:“我们是人民的法官,农民朋友是我们的手足,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的今天。我们只有同农民朋友以诚相待,才能赢得他们的心”。正是本着这样的办案原则,几年来,南口法庭的调解率达到91%以上,今年上半年已经超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210件(已经结案310件)。多年来,他们总结了一套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民间资源的作用,利用他们身在农村对农村情况更了解便于做工作的特点,遇有重大疑难的案件多与他们加强沟通和联系,案件在调解前就已经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致调解率不断上升,并使调解后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没有造成太大的困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南口法庭获得了“全国法院系统调解先进单位”的殊荣,就是一个很好的见证。 南口法庭的工作出发点始终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目的,把当事人当作是一个大家庭里的一个成员。很多当事人的矛盾主要是因一些家庭琐事和经济交往所引发,法官在处理时就像处理家务事一样与他们沟通,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很多案件原来是双方争得死去活来的,有的甚至到了要大动干戈的地步,但一经法庭调解,就化干戈为玉帛。所以农民朋友有什么纠纷就爱往法庭里跑,一到那里事情就能解决一大半。 去年白莲镇村头自然村两位近邻因争一条过道妨碍对方的耕作而引起纷争,双方纠集了几十位村民准备械斗。廖庭长得知情况后,立即带领全庭干警一同前往处置。当他们了解到,双方纠纷是因一方占用对方农田修一条便道又不肯给予对方适当补贴而引起的,如此发展下去有引发械斗的可能性。法官们当即晓之以理,诉之以法,在对双方当事人个别进行谈话和法律攻心后,火药味立马减少许多,避免了械斗的发生。后来这件事情经过法庭多次的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占用农田修通道的一方每年补给对方粮食30公斤作为补偿,七年之争一朝化解。南口乡温坊村一位汤姓的农民朋友是这样告诉我们的:“法庭就像我们家庭里的家长,他们(法庭)视我们农民朋友如自己的兄弟姐妹,这里的法庭靠得住。”(陈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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