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5日13时许,杨某在将乐县南口乡蛟湖村“黄厝窠”山场开荒种葛根,不慎面部被马蜂蜇了一下肿起来,此时的他气不打一处来,竟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马蜂窝,不料一阵山风将火苗吹到了田边的山角下,立即引发森林大火,过火面积76亩,烧毁林木蓄积167立方米,计经济损失8350元。
案发后,被告人杨某负案在逃,于今年10月30日投案自首。(邢玳 廖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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