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将乐在线 首页 法治新闻 查看内容
0

劫财伤人获重刑

        日前,将乐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白远近、白美付、姚本江、白超、白远文有期徒刑十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至3000元,剥夺政治权利均三年。

  2005年10月12日凌晨2时许,常年在外靠打工维生的5名重庆籍被告人白远近等各自带上撬棍、扳手等作案工具,来到将乐县古镛镇一小煤矿上,进入该工区被害人范某某住房内并用撬棍将其打伤,强行劫取现金人民币116元后逃离现场,当日上午10时许,上述5名被告人在将乐县汽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廖春玲 吴巧凤)

说点什么...

已有0条评论

最新评论...

本文作者
2007-4-8 23:29
  • 2
    粉丝
  • 553
    阅读
  • 0
    回复
资讯幻灯片
热门评论
热门专题
排行榜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

客服微信

服务热线:

0598-2262555

公司地址:将乐县水南众联创客空间2层

邮编:353300 Email:admin@353300.com

Copyright   ©2006-2018  将乐在线  
举报电话:2262555 举报邮箱:admin@353300.com  ( 闽ICP备2020022618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