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的丁某燕这几天正在家中等待广西桂林来人带他去桂林──可惜的是,桂林来人不是要带他去游山玩水,而是要送他进看守所,因为他在桂林从事的传销诈骗案被破了。
今年8月9日,在将乐县人民医院,10名群众将一名到县医院探望病人的男子扭送到将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原来,这名男子叫丁某燕,是建宁人,2007年11月的时候,丁某燕被其同村的朋友发展到广西省桂林市从事传销活动,在桂林市火车站南新小区和翠竹北巷武警宿舍楼133号,丁某燕交了21份的费用69800元加入了无店铺连锁销售的传销组织后,来到将乐发展了20余人加入,累计交纳费用约100余万元。 受骗人高某8月13日在将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讲述了自己去桂林市搞传销的事情经过:去年5月初,高某的朋友陈某挂电话给高,说到桂林开旅游大巴很赚钱,5月14日高某和妻子周某一起到了桂林市。到了那里以后,陈某安排高某夫妇租房子在桂林市火车站附近南新小区,然后就有一批一批的人轮流过来给高某夫妇讲解做那种无店铺连锁销售的“生意”是如何赚钱。讲了几天后,高某夫妇就相信了这种“赚钱的生意”。于是周某就回将乐凑钱,5月20日周某汇款5万元打到高某的建设银行账户上;高某于5月22日将这笔5万元取出后买了21份加入了那个无店铺连锁销售组织,成为该组织的主任;过了几天周某又到桂林,也买了3份计10400元加入了该组织,成为该组织的业务员;后来高某越想越发现不对头,就没敢再叫人过去桂林了,去年8月20日左右,高某夫妇先后回将乐。 目前,此案正由将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同桂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系案件移送事宜。(陈光基苏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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