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不打官司,不花钱,照样搞定纠纷!”说起前年打官司的事,将乐县白莲镇小王村的村民对法官竖起大拇指。 2008年8月,白莲镇11个村15000多名村民因为涉林问题群体上访。仅小王村的村民就筹集了8万多元诉讼费准备交给律师。而将乐县法院的法官们会同其他部门,历时3个多月,参与会商132份涉林合同,一一解答群众疑惑,对部分合同给予调整。最后,白莲镇没有一个村民起诉到法院,全部实现诉前调解。这样,小王村的村民不仅省去了“打官司”的费用,还得到了满意的结果。 三明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区,近年来涉林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由于这类纠纷大多群体化、纠纷形成时间跨度长,加上现行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案件处理难度较大。既要解决纠纷又要促进发展,是对法官们“执法为民”智慧和能力的全面考验。 5年来,三明市两级法院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涉林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参与诉前调解,前移解决涉林纠纷的关口,累计派出1523人次协助林业部门调处纠纷,有力地巩固了林改的成果,促进了林区的和谐发展。 “调解是更高层次的审判。”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先丛说:“很多案件的执行难和息诉难表面上看是当事人不服从裁判,深层的原因是当事人思想上的疙瘩没有解开,纠纷引起的不满情绪没有被化解,甚至因此导致由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意见转化为对法院的不满。调解不仅能‘案结事了’,还能恢复当事人因诉讼受损的人际关系,减少了不和谐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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