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光明乡光明村农户杨华近日从消委会秘书长季祥东手中,接过购买劣质酒粬造成酿酒损失的80元理赔金时,连连称谢。 光明村村民历来就有按祖传工艺自家酿水酒的传统。2010年春节前夕,全村却有200多户村民出现酸酒现象。 兼任光明村消费维权服务点联络员的村治保主任陈小荣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向将乐县消委会进行了反映。 经过消委会深入调查了解原料、配料及酒的酿制过程等情况,发现酸酒现象是因酒粬质量所造成。 经过消委会的调解,酒粬经销商刘某认识到错误,与村民协商后,同意按1公斤酿酒糯米1.6元予以理赔,按此标准,200多户村民由于酿“酸酒”造成的经济损失12660元,由经销商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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