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公安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开展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7月9日上午,县公安局将全局所有警用车辆集中在县检察院蓝球场内,在市局督察队副队长范剑等一行两人的具体监督指导下,由纪委书记郑继伟负责带领督察和警务保障民警对全局25台警车状况逐一见面审查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码、行驶证等相关内容,一经检查合格后立即发给一印有“合格警车”标志的三角号牌方可上路行驶。
通过检查,县公安局实现了“四个百分百”工作目标,即实现了警车检查率达到100%;到期报废警车报废率达到100%;无手续、问题警车整改率达到100%;外流警车牌照回收率达到100%(无外借车辆)的目标。 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警用车辆属于走私、被盗抢、非法扣留、扣押、借用外单位或私人、应当报废、拼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用车辆牌证,转借警用车辆、牌证;非警务人员或无警车准许驾驶证驾驶警车;警用车辆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悬挂警牌但未按规定喷涂2004警车外观制式、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酒后或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用车辆;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用车辆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以及逾期未参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警用车辆。 |
说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