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6时左右,将乐省道岭纹线下村桥头一老人被一辆小车撞后死亡。小车冲进路右边浅河中,发现撞人后,司机乘着暮色逃离。
6时03分,路过群众发现一具老人尸体后拨打110报警。6时13分,将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值班民警徐国华、林生忠立即赶到现场。民警在处置事故善后事宜的同时,着手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侦破。
因事故发生在傍晚,视线昏暗,没有群众看见逃逸司机。事故现场,一辆车牌号为闽C1129F的北京现代小轿车撂在小河里。
民警立即以肇事车车牌号为突破口连夜展开调查,经过上网比对,查询到车主为何某。据何某解释:当天自己将车子借给路某办事。民警了解到路某的住址后,立马赶到路某家里。路某家人向民警说:路某外出没有回来。
夜很深了,寒气蔽体,民警耐心等待路某……直到天亮了,还未发现路某的踪影。
第二天上午10时,案情突然有了眉目,路某和一名贾姓男子到交管大队事故中队,其中贾姓男子称昨天在下村撞倒一位老人。
徐警官对贾某进行审讯做笔录,当问及当天事故细节时,贾某吞吞吐吐、遮遮掩掩。细心的民警发现,随行的路某倒显得有些慌张。徐警官认为贾某的话可疑,可贾某一口咬定是自己。为了审出真相,民警将两人隔离进行审讯,在民警的轮番攻势下,贾某终于顶不住了,和盘托出自己受朋友路某所托,帮路某顶替的实情。最终,路某知道无法狡辩,终于承认了自己撞人后逃逸的事实。6日凌晨1时,交管大队民警将路某移交当地看守所关押。
点评:在将乐县看守所,路某向笔者叙述:自己未取得驾驶证,事故当天开车至下村桥头,看见一位老人从路左往右穿过马路,因自己驾车不熟练,来不及踩刹车,将老人撞倒,车也冲到桥边河里,自己担心无证驾车,而且行人生死不明,所以乘着当时傍晚时分,周围无人逃跑。后了解到肇事逃逸罪加一等,并且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不赔偿,因害怕承担逃逸罪和承担巨额赔偿,才出此计策,让有驾照的朋友贾某冒名顶替。哪想到被心细的交警识破。
等待路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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