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6日,将乐县漠源乡湖管村村民余本水到乡里农村信用社支取一家3口人第一季度最低生活保障金630元。
余本水家仅靠种粮收入,但去年不幸得了肾结石,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乡里了解情况后,及时将他列入低保对象。“多亏政府的关心帮助,让我渡过难关。”他感激地说。
为城乡居民五保户(三无人员)、因残疾、因病、因灾、因缺乏劳动能力致贫家庭给予基本生活保障。近年来,将乐县扎实抓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对五保户、因病、因灾、因残、无劳动力致贫的家庭,及时列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切实解决低保家庭的生活困难。把人均收入低于城乡最低标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00元,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40元)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形成了应保尽保、运作规范、动态管理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与此同时,民政部门每年对低保对象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入户调查和定期复核,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让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得到帮助。
据悉,1—3月将乐全县共为2358户5638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25.994万元。(陶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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