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将乐县检察院依法起诉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这是醉驾入刑以来该县首例酒后醉驾案件。
5月3日23时许,一身酒气的余某驾驶着轿车自将乐县某镇开往城区。途中,迷糊中的余某来不及控制方向,刮到了一辆同向经过的皮卡车,皮卡车司机廖某反应过后,发现余某已经逃逸,他赶紧向110报警求助,并尾随其后。而后,一路跟随的廖某在城区某居民区车辆安置点路段揪住刚下车的余某,双方起争执,交警在接到廖某报警后迅速处理此事。经检测,余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陈志青 陆雪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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