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乐县政府近日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未能治理达标的水南福乐腐竹厂、乐鸿铁器加工厂下达限期治理决定,责令这2家重点违法排污企业于2006年1月25日之前限期治理环境违法行为,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将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这2家企业因为选址不当,且在生产过程中未对产生的废水及噪声进行有效处理,致使排放的废水、噪声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群众反映强烈,因而被县政府列入限期治理名单。在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中,将乐县专项检查了26家污染企业,除限期治理以上2家企业外,环保部门已对其余24家违法排污企业全部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陈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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