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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下岗女工血泪控诉将乐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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夨惢厷孓﹖ 发表于 2008-11-9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不可以让别人看到的啊!管理员为什么要屏蔽前贴啊!!!!
 
我是将乐人 发表于 2008-11-9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俺是傻妞 于 2008-11-9 17:54 发表
如果有出入  可以对证  为什么要屏蔽帖子和别人跟的贴


  这几天事情有进展吗?
 
无爱 发表于 2008-11-9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下岗女工血泪控诉将乐110
   
我是将乐县的一个下岗女工,因生活所迫在将乐街上开了一个小店。因煮菜油烟小事引起对方不满,对方当事人竟粗暴地砸坏我的店,双方发生争吵,对方就要教训我。本着相信政府、相信人民警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的愿望,在生命与财产受遭受危险和损失的时候,我及时拨打县公安局110报警,希望警察能够保护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可事与愿违,110的两位警察(警号为675040与675060)到现场了解到是谁砸坏我店后,不知什么原因竟不问青红皂白就指责了我一通并要我不要与对方计较,对我的危险处境与我遭受的损失却漠不关心,就准备撤警。于是我再三请求两位警察要到行凶人家中进行劝导和调解,以免事态扩大,两位警察才到行凶人家中。由于我担心自己的安全,急于想知道调解情况,也跟随警察到了当事人家中,看到他们正准备泡茶,于是我就与当事人评理,双方就发生了口角。行凶人突然就当着警察的面冲了过来掐着我的脖子并欧打我,此时就在我身边的两位警察竟然没有阻止行凶人的暴力行为,导致我被行凶人(身强体壮的男青年)打倒在地,身体多处受伤。如此欺凌一个弱女子,简直令人发指。
   前来叫我回家的两个侄儿见此情景慌忙上前劝阻,双方抱成一团但均未受伤。而此时两位警察却马上冲了过来,警号为675040的警员把我一个侄儿拖至门口摁在地上并对其殴打致头部和身上多处受伤;警号为675060的警员则卡住我另一个侄儿的脖子让行凶人残狠殴打致耳朵和眼睛严重受伤(耳骨折断,眼眶青肿,耳廓破裂缝了8针),而行凶人毫发未损。整个过程中110的两位警察不仅始终未制止行凶人的暴力行为,甚至都未曾指责行凶人,却坚持要把我给带回警所,在我反复诉求下才把行凶人一起带回警所。
对此,我感到实在不可理解,内心深感不平,对世态的不公感到极度绝望。虽然我们肉体受到的伤害能够治愈,但是我心灵受到创伤却是永远无法愈合的——我本是期望让人民警察来保护我们安全的,结果由于这两位警察的偏袒和严重不公行为让我这个弱小女人身心都受到了更大的伤害。   
我不知公理何在! 正义何在!! 警察的职责何在!!! 谁来同情我们?谁能维护我们这些社会弱小群体的合法权益??我今后的人身安全又谁来保障呢???                                         
                                    

                                  2008年11月


   事情并没进展 他们都是在拖时间
 
我是将乐人 发表于 2008-11-9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建议你发到百度将乐吧,让更多的正义人支持你! 以下是链接:
  http://tieba.baidu.com/f?kw=%BD%AB%C0%D6
 
步希 发表于 2008-11-15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跟帖怎么连楼都不在了?不仅仅是屏蔽的问题。公安局长站出来表个态都不行吗?在这个老百姓说话的地方说句话就丢脸吗?真是不怕激化矛盾,何以防患于未然?要知道:没有监督的权力是腐败的权力。如果你的公权力不公正,舆论会逼迫你公正,这样不好么?
 
我是将乐人 发表于 2008-11-16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事情怎么样了?有结果了吗?
 
早晚是我的 发表于 2008-11-17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啊!关注中!
 
^ω^尐蟲孑ゞ 发表于 2008-11-17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 警察没人性 - -!
黑暗啊,不过我认识的警好多个警察!!!
有个警察告诉我,中国这社会是人情社会

[ 本帖最后由 ^ω^尐蟲孑ゞ 于 2008-11-17 08:51 编辑 ]
 
我是将乐人 发表于 2008-11-17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ω^尐蟲孑ゞ 于 2008-11-17 08:23 发表
:funk: 警察没人性 - -!
黑暗啊,不过我认识的警好多个警察!!!
有个警察告诉我,中国这社会是人情社会


  这两个警察不会也是你认识的吧.
 
^ω^尐蟲孑ゞ 发表于 2008-11-17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号码不知道,城关派出所警察我都认识

[ 本帖最后由 ^ω^尐蟲孑ゞ 于 2008-11-17 16: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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