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李绳珍以管理局长身份,在龙栖山国家级保护区引进《漂流》,年初开工,现已施工就绪8月初开漂。但有谁知道李绳珍引进这一漂流,一是以牺牲自然遗产为代价、《漂流》大坝直接威胁保护区厝桥•植物园历史自然遗产的生态安全,二是纯属无证无照违法建筑,三是涉嫌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漂流》开工未经经县发改委立项,构筑水工程、栏河水坝,没有依法办理取水许可,未经水资源论证,更不要说技术质量安检,水坝明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遇山洪暴雨,就可能对厝桥•植物园10多种珍希树木和下游村庄农民造成严重威胁,县水利局得知这一情况后,于2012年6月20日、7月2日先后以(将水[2012]0014号)、(将水函[2012]10号)先后发文件给龙栖山管理局和《漂流》,责成停止施工、补办手续。但李绳珍认为她是副处级干部,可以不听科级单位的。她不但对代表国家意志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通知置之不理,反而变本加厉,调动所有公权资源,胁迫电力公司和莲花电站为《漂流》供电施工,因该项目未经立项电力公司不能供电:莲花电站深受其害而不同意供电,李绳珍气急败坏,便直接指挥野蛮窃电施工,屡禁屡窃,窃电数额达12000多元。 李绳珍的承包手艺特别高超,花兰溪龙栖山至石排场段水域,早在2003年管理局就已经承包给莲花电站取水发电了,三年前,管理局又将这段水域承包给龙栖山当地村民漂流取水,只因某种原因,该漂流尚未成就。今年,就是这位李绳珍竟然第三次将同一水域发包给罗浩先生取水漂流。同一标的物,如此荒唐多次重复发包实属罕见,人们不竟要问,李绳珍是在当局长,还是在破坏安定,一个副处级局长这点道理也不懂吗?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