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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将乐县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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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krose 发表于 2012-10-18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将乐县人民政府近期召开的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我县从8月1日起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315元(县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830元×38%),此前实行的每人每月15元的补助予以覆盖,只保留物价补贴。提高标准后,2012年度需发放城市低保金305.7148万元,比提标前增加38.709万元。(将乐新闻网记者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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