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木样,男,64岁,县氨厂退休工人。
1971年郑木样退伍后,成为氨厂原料车间一名骨干技术工人。1984年6月的一场工伤事故,他失去左腿。妻子无法面对现实,与其离婚。从此,郑木样与年仅9岁、11岁的两孩子相依为命。半年后,腿伤未癒的郑木样不顾劝阻又回厂上班了。 2000年,氨厂改制,郑木样退休。氨厂职工居住区地处偏远,没有环卫清洁队伍,但闲不住的郑木样就开始了义务清理垃圾的工作,并一直坚持到现在。他忍着恶臭,将垃圾分拣后,把不可再利用的垃圾放到他专门搭建的炉灶里焚烧,又把灰烬免费提供给居民当农家肥用。 经过氨厂小区的公路,年久失修,郑木样就自备工具,拄着双拐,当起了义务养路工。晴天,他每天早、中、晚在路上洒一次水,防尘埃飞扬;雨天,他到路上填土,防坑洼积水。通往居住区的水管坏了,居民们要到1公里外的山坳挑水喝。见此,郑木样发动群众建水池,并率先捐款3000元。然而,慷慨的他,一家三口每月仅凭600元退休金,居住在40平方米、狭窄阴暗的砖瓦平房里,家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电器。 郑木样在部队服役期间荣获营部嘉奖2次,在合成氨厂工作时多次获得个人先进奖;2011年获得了古镛镇“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7年4月,《三明日报》报道了郑木样的感人事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