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华,男,40岁,县人民法院南口法庭副庭长。
2005年12月李全华通过公务员考试分配到将乐法院南口法庭工作。他扎根基层,创新服务举措,打造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品牌,把喝擂茶习俗和手机短信运用到调解工作中,推出了擂茶、短信调解法,提升了为民服务效率。积极开展下乡巡回办案、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为民排扰解难,提升了法院公信力和影响力。近年来,李全华积极参与调解案件260件,调解撤诉结案230件,调撤率为88%,下乡巡回服务200余次、调处社会矛盾纠纷120余起,为300多名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赢得辖区群众的一致称赞。 2010年李全华到南口乡东坑村挂村任第一书记,他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成为村民的贴心人。村里一名年仅10岁的孤儿与奶奶相依为命,生活艰难,面临辍学困境,他主动为她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办理孤儿证,像对待自己孩子一样在生活和学习上给予关怀。逢年过节,他与村干部一同看望老党员、老干部和困难户,送上温暖和慰问金。面对村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他带领村两委筹集资金用于村道路水泥硬化工程,改善了村居环境,把东坑村建设成一个环境舒适、文明、讲信用的先进村,取得群众支持和信任。 李全华先后荣获“将乐县党员先锋岗”、“将乐县防抗特大暴雨洪水抢险救灾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