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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我县为乡镇敬老院实施购买服务效果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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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辑 发表于 2013-2-19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县各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人数达61人,占全县五保供养人数275人的22%。为切实解决乡镇敬老院无人管理、无钱管理的难题,我县自2012年起不再由政府对乡镇敬老院实行直接管理,而是由政府出资为乡镇敬老院购买服务,同时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购买服务的具体标准为:集中供养5人以下(不含5人)的每年补助管理费2000元,购买服务费4500元;5人到10人(不含10人)的每年补助管理费3000元,购买服务费9000元;10人到15人的(不含15人)补助管理费5000元,购买服务费13500元;15人以上的补助管理费10000元,购买服务费18000元。

  2012年已兑付乡镇敬老院购买服务费10万元,确保了乡镇敬老院有人管事,有人做事,从体制上解决了长期困扰的人员和经费问题。(来源:将乐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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