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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牟私利非法移植 被追究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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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krose 发表于 2013-5-10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为牟取私利,非法移植观赏树种,姜某某和肖某某因涉嫌盗伐林木罪和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于近日被将乐县森林公安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两嫌疑人后悔莫及。

  经查,姜某某在2012年外出打工期间,发现一些檵木和香樟等观赏树种在经济发达地区销路好,价格高,市场行情看涨,于是想到自己家乡的山上有很多相似树种可以进行移植后出售,牟取暴利。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正月期间,姜某某伙同肖某某经事先预谋,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且未经林权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借肖某某开钩机帮助他人的采伐山场开路之机,多次擅自将将乐县南口、白莲等乡村山路边和伐区边缘生长的檵木和香樟共计28株用钩机整株采挖后陆续移植至自己老家附近种植,欲培植一段时间后出售牟利,后经举报被查获。

  友情提示:此类案件目前在林区发生较多,一些树型好、较珍贵的树种因受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商家的追捧,价格一路看涨,一些不法分子或单干或合伙或内外勾结,大肆在林区采挖和移植,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应引起林业主管部门和执法单位的高度重视。(来源:将乐县公安局网)
 

精彩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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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 发表于 2013-5-14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采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经林权单位同意。说白了就是没到林权单位有交钱。谁帮忙解释一下,为什么砍伐红豆杉者和挖红豆杉根都属于犯罪,雕刻厂办个证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收购和加工。如果没有雕刻厂的加工和收购,就没有红豆杉砍伐犯罪者。五 六十代到处都可以看到红豆杉,当柴烧都没人去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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