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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将乐县关于规范燃油助力车及超标电动车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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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梦半醒半沉醉 发表于 2014-6-23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邹启华 发表于 2014-6-22 20:51
我看还是先得控制下三轮车,说实话将乐街上三轮车太多了,而且现在还在不断增加,现在已经影响交通了,以后 ...

的确啊  载客三轮车违法交通规则  到处乱窜 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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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半梦半醒半沉醉 发表于 2014-6-23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宋秋波 发表于 2014-6-22 21:48
电动三轮车不整治清楚,瞎搞什么电动二轮车,有病吧!

整治那个估计难度很大啊
 
 楼主| 晟英 发表于 2014-6-23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太担心,只要手续合法,可以有适当的过渡期。
(二)对已购买的燃油助力车,参照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进行管理。燃油助力车所有人应当于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12月31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明(非本县居民凭暂住证明)、购车发票、产品合格证及所购车辆,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或各乡(镇)派出所申请助力车临时备案和临时通行标志。临时通行标志限定在将乐县辖区使用,期限为5年,每年度办理年度检验一次;2014年7月15日以后购买的燃油助力车不得登记备案及上路行驶。
 (二)对已购买的电动车,应当于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12月31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明(非本县居民凭暂住证明)、购车发票、产品合格证及所购车辆,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或乡(镇)派出所申请电动车登记证和临时号牌。期限为5年,每年度办理年度检验一次。
 
晟英 发表于 2014-6-23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法手续的有个过渡期,我想5年的使用期可能够吧
 
簡、單 发表于 2014-6-23 10: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变态了!!学晋江这样干死
 
紫罗兰 发表于 2014-6-23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晟英 发表于 2014-6-23 08:58
不用太担心,只要手续合法,可以有适当的过渡期。
(二)对已购买的燃油助力车,参照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进 ...

傻孩子 焦点就在上牌和年检上  收钱呗只要花钱就合法了至于年检什么的 你懂的 还有那强制必须要摩托车驾驶证什么的  连点火都不要离合器都没有可是完全不一样的技术条件哎 其实拿证技术上教你怎么骑摩托车没  不就是交规吗  小车证交规学饱了算不  只要非运营   搞得全世界最规范似的  本质上呢  我在想如果给有资质的单位发允许年检执照多家竞争是不是反而检测到位 国家又可以少养那么多^^^哎 算了  懒得说了   没救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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