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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将乐法院:原本亲如手足携手创业 却因口角拔刀互砍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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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本是发小,亲如兄弟,临近而立之年决定携手发展事业,却因生意上的口角之争,一人拔刀砍伤另一人,兄弟之情就此断绝。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廖某俊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2年5月2日,廖某俊与林某在将乐某茶室内商谈生意,后因未谈妥两人发生争吵,廖某俊便到门外自己的轿车后备箱中拿出一把砍刀追看林某,林某亦取来砍刀,与廖某俊在茶室内互砍。期间,廖某俊砍中林某的头部,之后林某往茶室门口跑时摔倒,廖某俊继而砍伤林某后背及后脑部。经鉴定,林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三级。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俊持砍刀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廖某俊2011年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此次再犯已构成累犯,具有从重处罚情节。但被告人廖某俊同时系自首,且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故作出上诉判决。(信息来源:福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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