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辖区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常在外地,这给案件的调解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将乐法院拓宽调解方式,在现有庭审调解和电话调解的基础上,将调解服务延伸至微信。承办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将同意使用微信调解的当事人加为好友,邀请他们加入由法官主持的微信聊天室开展案件调解,并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由法官将调解协议发送至聊天室,待双方确认后,法官制作书面调解笔录与调解协议,另行通知当事人到法院签字署名,达成调解。 微信调解与传统的调解方式相比,调解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实现了法官和双方当事人三方的直接沟通,避免了电话调解中来回传话的窘境,大大提高法官的调解效率,并且微信的聊天记录功能也实现了调解内容公开,有效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目前,该院已通过微信平台成功调解离婚案件4件。(来源:三明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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