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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将乐两家在建工地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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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糊Br 发表于 2014-7-31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近日,将乐县消防大队在对辖区在建工地火灾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该县老年人活动中心综合楼A幢和华虹花园1-7#地下室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擅自施工,大队监督员依法对其叫停并各处罚5000元。
  将乐县老年人活动中心综合楼A幢位于该县府前路边,总建筑面积17508平方米;华虹花园1-7#地下室位于该县水南镇滨河南路49号,总建筑面积为15149.5㎡。根据我国《消防法》第10条规定,两家单位均应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针对这两家单位未审先建的违法行为,大队执法人员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各自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并要求单位负责人立即停止施工,组织整改后报请大队复查。这两家单位负责人均表示将诚恳接受处罚,迅速进行消防设计备案,保证施工安全。
  查处过程中,大队执法人员还就我国《消防法》相关内容向各单位负责人作了说明,使他们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精彩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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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东方114 发表于 2014-8-4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火无情,预防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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