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开启左侧

[资讯] 新环保法:为生态文明筑基 为美丽将乐护航

[复制链接]
迷糊Br 发表于 2014-11-5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0月31日,福建省环保厅组织专家对将乐县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进行预验收,验收组认为,将乐已达到考核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预验收。
W020141105409879909815.jpg
  2010年以来,将乐县累计完成绿化造林16.86万亩;全县林地总面积达294.4万亩,其中各类保护区面积86.86万亩,占国土面积比例25.84%;全县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8.9%,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5%,金溪河水质均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达标率100%; 2013 年,城区环境空气污染指数为54,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评价为“良”,全年未出现一次酸雨。
W020141105409879905138.jpg
  4月24日新《环保法》出台,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传达了环境保护的新理念。将乐县以学习新《环保法》为契机,积极营造创建国家生态县的浓厚氛围。向社会广泛宣传新《环保法》,让环境保护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法制意识,进一步推进将乐县生态文明建设。(董观生 陈忻)
W020141105409880064079.jpg
  相关链接:
  4月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按日计罚、査封扣押、区域限批、公益诉讼、黑名单制度、行政拘留,一系列的严厉措施和手段,写进了新《环境保护法》里。据悉,这是该法1989年通过后25年来的首次修改。
  新修订的环保法有三个方面的重要亮点,第一是基本理念方面:生态文明、基本国策、保护优先、公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环保相协调等写入法律;第二是有很多“吃劲”的措施:按日计罚、査封扣押、区域限批、公益诉讼、黑名单制度、行政拘留等十分严厉;第三是制度更加完善:监察机构、资源环境承载力预警、目标责任制和考核、生态补偿、生态红线、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排污许可、责任保险、信息公开等。
  环境保护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这部新环境保护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1粉丝

613帖子

热门图文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

客服微信

服务热线:

0598-2262555

公司地址:将乐县水南众联创客空间2层

邮编:353300 Email:admin@353300.com

Copyright   ©2006-2018  将乐在线  
举报电话:2262555 举报邮箱:admin@353300.com  ( 闽ICP备2020022618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