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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将乐法院:购房退税行诈骗 冒充房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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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糊Br 发表于 2015-2-2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案情:2014年2月,被告人陈某与杨某经合谋后,为实施电信诈骗,租赁石狮市湖东区一出租房作为窝点,从网络上购买了他人的购房信息,准备了多部手机、电话卡、银行卡等作案工具。后由陈某以10%的抽成雇请被告人上官某某、吴某冒充所谓的房管局工作人员,根据从网络购买的他人购房信息资料,拨打房主电话,谎称购房能退税,诱骗被害人联系由被告人陈某冒充的所谓房管局财务办理退税。被告人陈某接听被害人电话后,诱骗被害人持银行卡到柜员机操作,将钱款转至由被告人罗某、王某事先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内。被告人罗某、王某明知到账的钱款为诈骗所得,仍帮助取出,扣除劳务费后将余款汇入陈某指定账户。去年3月10日,被告人陈某、杨某等人通过上述方法共计诈骗人民币64097元。后罗某、王某、陈某等6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6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中陈某、杨某、上官某某、吴某归案后退出全部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罗某和王某供述了自己此前还伙同其他诈骗团伙诈骗的事实,诈骗数额分别为90余万元和30余万元。

  审理:将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王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而为其领取、转移赃款等,构成诈骗罪,系从犯;被告人陈某、杨某、上官某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根据6人各自犯罪事实及在诈骗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被告人陈某、罗某等6人一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一万至七万不等罚金。

  评析: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诈骗分子十分猖獗,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其实,骗子的手段并不高明,他们之所以得手,是利用了一些人“梦想一夜暴富”和“轻信他人”的心理。为此,提醒广大市民,要抛弃一夜暴富的心理,更不要轻信陌生电话、短信和网络信息,再根据这些信息进行大额汇款。能做到这一点,即便骗子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法得手。(来源:三明日报  邹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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