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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中纪委通报111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将乐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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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辑 发表于 2015-4-28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5年4月20日至4月26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福建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厦门市思明区教育事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黄英明于2014年7月至8月间,先后两次收受他人赠予的礼金、购物卡共计1.3万元。黄英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2.将乐县委农办主任科员、二轻联社主任郑熙于2015年1月3日,私驾公车办理私事。郑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福建省纪委)
  本文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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